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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建设报告

发布日期:2025-02-17浏览量:592

       2024年,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,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。

       一、严格落实制度,提升法治素养。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。学习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,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。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19篇、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3次、党组会前学法14次。二是开展法治教育活动。印发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读本,组织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系统开展理论学习,开展“三农大讲堂”讲座12期,组织62名干部参加省司法厅“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”,组织厅内执法处(站)人员集中收看《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浅谈文书制作》课程。三是做好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。对全厅22份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进行合法性审查,有效降低被复议风险。组织厅内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依法答辩、参与庭审。开展法律顾问选聘,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,努力提高复议和应诉质量。

       二、紧扣发展需求,完善法规体系。一是落实年度立法计划。协同省粮食局、省发改委完成《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立法工作,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施行。启动《黑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〉条例》修订工作,开展了立法调研、专家论证和修订草案起草。二是适时提出立法意见。根据形势发展和改革需要,废除我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。围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、知识产权保护等13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,从职能出发认真提出部门意见。三是严格文件审查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,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审查工作,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。2024年,共审查27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、26个合作协议、23个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。

       三、加强体系建设,提升执法能力。一是深化体制改革。重点围绕科学设置机构、强化执法办案等方面,指导各地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。与吉林省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签订了东北四省(区)协作协议,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。二是拓展执法实践。统筹组织开展“绿剑护粮安”执法行动,强化种业监管、农资打假、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,加强耕地保护、兽医兽药、畜禽屠宰、动物防检疫等日常执法,推动各地加强市场监管,维护市场秩序和主体权益。三是强化执法监督。开展案卷评查活动,采取市(地)推荐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,对59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,向农业部法规司择优报送处罚案卷4本。实施重大事项会商和督办制度,有效指导各地提高法治工作质效。四是开展执法培训。先后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、全省种子执法人员能力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水平提升培训班、兽医大讲堂系列视频讲座和全省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视频培训等,为执法人员解读政策法规、阐明理论知识、传授经验技能。

       四、深化普法宣传,增强法治意识。一是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。在“3·15”、“黑土地保护周”、“农民丰收节”等关键节点,通过组织各地开办法治讲堂、走村入户宣讲、悬挂宣传标语、摆放普法展板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提供法律咨询、现场答疑解惑等措施,广泛开展普法活动。二是部门联动开展普法。与省人大农林委、省司法厅、省妇联及省内相关大专院校共同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、农业法进校园等主题活动,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,推动法治乡村建设。三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。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,新认定973户,提前一年实现全部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。

       五、持续强化服务,优化营商环境。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。组织开展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培训3次,推动7个行政权力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。持续推进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工作,持续推进“企业上市一件事”“农资经营店一件事”试点工作。二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制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部门联合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计划,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,对信用风险较高、高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,对信用风险低的市场主体“无事不扰”。三是推进数据共享和政策发布。通过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发布共享数据目录188项。及时在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发布政策、在“两新”平台发布政策措施,不断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。


(来源: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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